我中心接受委托,对内蒙古师范大学内师大厦东楼酒店房产进行公开招租,详细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招租的酒店房产位于内蒙古师范大学西南角,鄂尔多斯大街和前进巷交汇处东北角,目前状态为空置。整体建筑面积约34962.76㎡,具体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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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期:9年

3、用途:本次招租酒店房产用途仅限于餐饮、住宿、会议、游泳

4、年租金递增方式:第1-3年内租金不变,第4-6年每年在第三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第7一9年每年在第六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二、相关要求

(一)确定承租方方式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审方式进行,由专家对承租方资格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评审。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成立三年(含三年)以上且注册实缴资金需在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的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2019、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近三年的纳税记录;

4、意向承租方营业范围中包含酒店或宾(旅)馆或客房投资管理;同时需要有1万平米以上的酒店管理经验,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

5、意向承租方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其他要求

(1)承租方经营酒店需保证出租方会议、住宿等的优先使用权及房价优惠政策,价格不超过政府采购差旅标准提供的住宿标准费用。

(2)承租方需接受出租方所属单位内蒙古华远蒙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酒店内设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对酒店进行监管。监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营业项目,消防安全、大楼安全、纳税情况等。

(3)酒店具体出租范围、标的物详况,以出租方的界定为准。

(4)经营期间,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酒店房产主体、装修、设施设备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方在酒店房产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或内蒙古华远蒙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将酒店房产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酒店房产。

(6)承租方需自行办理酒店经营需具备的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

(7)承租方需严格遵守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消防、卫生及其他检查工作。

三、项目优势

内师大厦建成于2011年,地处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中段,与内蒙古师范大学毗邻,环境幽静,交通便利,驱车7分钟即可到达市中心,10分钟可到达火车站,30分钟到达白塔机场。

本次招租的酒店房产部分设施完善,一层为大厅、咖啡厅、游泳池等,2-4层为餐饮、宴会厅、会议室、豪华雅间等,5-23层客房部分约300余间,有豪华大床房、豪华双床房、商务双床房、商务大床房、景观套房、行政休闲房、商务套房和行政套房等多种房型,房间设施齐全,接手即可营业。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标的咨询:田经理18586095916

标的勘验:李老师13848121491   13947101572

网  址:www.nmcqjy.com

欢迎意向承租方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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